你了解我們海巡署嗎?

— 沿革 —

中華民國政府以往的海上相關事權,分散在國防部(海軍總司令部及臺灣警備總司令部)、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、財政部關稅總局 、國家安全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單位,各單位透過海岸巡防司令部(前身為警備總部)主導的行政院會報協調工作及情資,但仍因事權不一造成許多困擾,故在1999年提出海岸巡防專責機構的構想。

2000年1月28日,行政院整合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、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八艘大型緝私艦,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,將海岸巡防司令部改編為海巡署屬下之「海岸巡防總局」,原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改編為海巡署屬下之「海洋巡防總局」,並將緝私艦正名為巡防艦,納編成北、中、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,後期再成立東地區機動海巡隊。移撥初期八艘巡防艦分別為和星艦(CG101)、偉星艦(CG102)、謀星艦(CG105)、福星艦(CG106)、寶星艦(CG107)、欽星艦(CG108)、德星艦(CG109)及潯星艦(CG110),船名分別以當時關稅總局總局長、副總局長等人名諱命名,而英文編號CG為「Coast Guard」海岸巡防署之縮寫,艦上人員為海關隨艦移撥。

2015年6月16日,立法委員邱文彥等提案的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三讀通過,7月1日,總統令,公布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》。2016年1月8日行政院公告海委會及海巡署組織法於同年7月4日開始施行,惟同年3月21日,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暫緩施行海洋委員會組織法,6月30日,行政院公告暫緩施行。

2018年4月28日,海洋委員會成立後,海巡署調整為該會所屬機關並更名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,依組織法規定署長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。員額編制從目前15,620人減至8,500餘人

 

 

 

我們確保國家及民眾的安全

— 疆界海域的維護 —

 

 

1952 - 2018

— 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改革 —

  • 1952年,中華民國陸軍第五十六師(1929年成立)重整,部分與第一六六團、第一六八團、第一九九團成立「臺北師管區司令部」,部分與陸軍第六十七師併編為陸軍第八十四師,部分改組為「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」,駐防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天池營區。
  • 1980年12月20日,駐地遷移至臺北縣中和市秀峰營區。
  • 1993年3月10日,納編陸軍及憲兵移撥兵力編成海岸部隊改組為「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」,負責北部地區海岸巡防業務。
  • 1999年3月18日,國家安全會議提議成立「海巡專責機構」,以統一國家海防事權。
  • 2000年1月28日,行政院整合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、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相關海洋海岸事務,成立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」,原海岸巡防司令部改編為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」,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隨之改制為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」,並搬遷至桃園縣觀音鄉(今桃園市觀音區)忠愛莊營區。
  • 2018年4月28日,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而改制為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」,另原下轄的機動查緝隊改隸新成立的海巡署偵防分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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