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— 海洋保育 —
護永專案
近年臺灣沿近海違法(規)漁業行為及人為海洋污染,造成漁業資源難以回復之傷害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我國海域執法主要執行機關,自成立以來,積極推動各項海洋資源保護及保育事項,期使臺灣的海洋與漁業資源能夠永續經營與發展。為了創建我國美麗與多元的海洋環境,本署運用強力的執法作為嚴格取締違反保育及漁業相關法規案件。
壹、海洋生態保育與資源維護執行依據
本署依據海岸巡防法、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其施行細則、國家公園法及其施行細則、漁業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,執行海洋生態保育及資源維護工作,維護物種多樣性,水產資源與自然生態平衡,以期永續利用海洋資源。
貳、海洋生態遭破壞原因
一、過度捕撈 二、棲地破壞 三、海洋污染
四、外來種引入
參、海洋生態保育具體措施
一、南沙地區 二、臺澎金馬地區
三、綠島海域
肆、漁業資源維護
海洋占地球表面積的 71%,其中蘊含生物資源種類眾多且數量龐大。臺灣四面環海,漁業資源豐富,捕撈活動發達,造成溢捕及過撈現象。近年國際重視漁業資源之永續經營與利用,本署依據海岸巡防法、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其施行細則、漁業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法規,負責執行漁業資源維護及漁業巡護任務,並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執行沿近海漁業執法合作專案,確保海洋資源之永續利用

— 海事服務 —
海巡溫情送暖 中秋不忘關懷孤苦弱勢
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為照顧沿海獨居榮民及孤困家庭,特別利用秋節期間針對轄內12名獨居及孤困老人,由各安檢所主管攜帶精美膳食前往探視,在秋節期間為宜蘭縣沿海社區盡一份心力,海巡溫情送暖受肯定。
第一岸巡隊平日即主動關懷弱勢家庭、獨居老人,並以尊重角度而非打擾其生活的方式給予關懷、照顧這群弱勢團體,讓他們能深切的感受到愛與溫暖。除此之外,海巡人員更考量每逢佳節倍思親的心境,於秋節期間準備精美食品前往探視,使這些弱勢家庭感受到過節氣息,此愛心善舉,均能獲得地方民眾的鼓勵及肯定;希望能藉由此次的善行抛磚引玉,讓社會上更多的善心人士也能協助關懷弱勢族群。
第一岸巡隊表示,該隊秉持著為民服務的精神,平日除堅守崗位,也主動發起各項服務,期望能為需要幫助的人帶來更多實質照顧及溫暖,展現愛鄉愛民的誠意、發揮軍民一家精神,共同為社會弱勢盡份心力。


— 海域治安 —
安海專案、安康專案
鑒於槍、毒走私及偷渡犯罪影響社會治安甚鉅,且其犯罪手法日趨組織化、國際化與科技化,增加查緝難度,海巡署職司海域、海岸執法任務,如何運用有限人力、綿密勤務、提升裝備,彌補勤務罅隙,以達防制走私槍枝、毒品及非法入出國於境外之目的,為本署重要任務;為防制槍、毒走私及非法入出國查緝工作,本署全力執行「安海專案」,並以「追查犯罪源頭及幕後集團」為目標,將槍毒走私、偷渡、瓦解相關犯罪組織,列為查緝工作重點,有效阻絕犯罪不法。
走私影響國內市場經濟及農漁民權益至鉅,甚而造成疫病入侵、威脅國人健康,海巡署將持續結合各機關查緝能量,並強化安檢等勤務作為,以有效防止疫病入侵,保障國人健康,自95年11月起推動「安康專案」,結合檢、警、調、海關及漁政、衛生等單位全力執行,全力查緝農漁畜產品、動物活體、菸、酒等走私入境,積極維護農、漁民權益及國人身體健康。


— 維護漁權 —
護永專案
一、海域二法
我國於87年1月21日公布「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」及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」,88年2月10日公告「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、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」,明定釣魚臺為我國最北方的領海基點;92年11月7日行政院核定「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」,以為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執法範圍依據,惟其並非我國政府對於專屬經濟海域外界線與漁權之終局主張範圍。
二、海岸巡防法
依「海岸巡防法」第4條第1項第7款第3目規定,巡防機關掌理執行漁業巡護與漁業資源維護事項。巡護範圍涵蓋內水、領海及專屬經濟海域等範圍。
三、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
因應臺日簽署漁業協議及政府調整臺菲海域護漁範圍等情勢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3年11月20日修正公布「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」。
為加強取締越界陸船,本署採取具體措施如下:
一、結合優勢能量,擴大威力掃蕩
針對金門、馬祖、澎湖及北方三島海域等越界重點區域,本署適時規劃擴大威力掃蕩勤務,並調派大型艦船支援,嚴格取締越界漁船,依法究辦。
二、超前部署勤務,確保綿密無間
為防阻大陸漁船越界,本署掌握大陸漁船越界慣性,超前勤務部署,並全天候維持線上勤務,查處非法越界。
三、運用六大手段,強力執法
對越界作業陸船,依據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其施行細則等規定,視情節合併採取「驅離」、「扣留」、「留置」、「沒入漁獲(具)」、「罰鍰」及「沒入船舶」等六大手段,彰顯我執法權威及嚇阻效果。


— 救生救難 —
黃金救援一刻不緩
- 1.接獲雲林麥寮信號台通報救援案,海巡立刻動員前往成功救援107/12/27
- 2.118案件-「南市筏O號」膠筏受困蚵架區協處案107/12/18
- 3.第一一岸巡隊白砂崙安檢所協助自摔民眾就醫案107/12/18
- 4.118案件-本國籍「宇O號」自用遊艇協尋案107/12/10
- 5.中山大學防波堤民眾落海救援案107/12/10
- 6.苗栗民車受困沙洲,海巡獲報立刻協助脫困107/12/06
- 7.雲林麥寮海域輪機長腎結石復發,海巡緊急處理協助送醫治療107/12/06
- 8.汕尾籍「邱O號」失去動力協處案107/11/29
- 9.第五二岸巡中隊第二機動巡邏站協處民眾騎車自摔案107/11/24
- 10.第五岸巡隊取締「峰O號」違反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案107/11/24
- 11.鹽埔安檢所發現鹽埔漁港綠燈塔人員落海救援案107/11/21
- 12.屏東縣政府消防局通報屏東小琉球杉福漁港潮間人員溺水案107/11/21
- 13.釣客未注意潮汐受困消波塊,海巡立刻編組前往救援107/11/12
- 14.旗后籍「昇O號」漁船進港報關船員落水救援案107/11/10
- 15.118案件-琉球新籍「正O輝」漁船失聯協尋案107/11/10